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正性声明和承诺

发布时间:

2022-06-30 09:21

      为确保本公司检验检测工作运作符合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相关领域应用说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及其第1、2、3号修改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持公司检测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客观独立性,对在检测活动中获得或产生的所有信息保密(与客户约定、法律要求的除外)。特声明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2、严格在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的场所和能力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活动。

      3、检测工作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行政、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4、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和标志;不伪造、变造、冒用、租赁资质证书和标志;不使用已失效、撤销、注销的资质证书和标志。

      5、检测人员不同时在两个以上检测机构从业,不参与任何有可能影响所从事检验检测判断独立性和诚信性的商业和技术活动。

      6、严格遵守《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程序》,保护国家机密和客户机密及所有权。

      公司将信守承诺,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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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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