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筑设计


  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自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镇2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镇、登记注册所在城市和10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详细规划的编制;乡、村庄规划编制;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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