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定点防盗门检验站
1、组织机构
检测中心主任由中心站任命,并在省技术监督局备案,为保证工作质量,人员、专业、年龄和学历都进行了严格的挑选和技术培训,现有人员11人,其中工程师以上人员7人。
2、检测环境
(1)检测场地 防盗安全门检测专用场地,面积110m2,地面为水磨石地面,平整干净。有6盏灯照明,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并配有监控系统。整个场地空间宽大,周围无粉尘、烟雾、震动、腐蚀等不利因素,环境条件满足检测要求,具有理想的试验环境。
(2)检测设备
3.检验人员
检测人员均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经专业培训和质量监督、计量等法规培训三个月以上,取得结业证书,经考核批准上岗操作。宋福申同志两次参加公安部门组织的防盗安全门检测人员培训班(93年南京培训班和99年北京培训班),徐泽晶、张继文、邬强、张光海、曹伟等同志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防盗安全门检测人员培训班,均通过考核。
这些检测人员政治素质过硬、文化基础知识扎实、业务技术水平精,熟悉标准,熟悉仪器使用,吃苦耐劳、肯于钻研,确保了防盗安全门检测工作的质量。
4.质量保证体系
本检测中心以站“质量管理手册”为依托,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工作方针。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严格要求自己,技术上精益求精,作风上公正廉洁,态度上实事求是,严肃认真质量可靠,以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为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服务。
参加每项检测工作的人员不少于两人,两人轮流进行,由检测人员读数, 记录人员复读记录,以防止数据传递过程中发生差错。检验人员严格按产品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工作,并对检验数据负责。
在科研方面,自86年成立以来,我们先后完成了近20项课题,制订了6项省级标准,获得了18项省级课题成果奖。1993年完成的M型防盗安全门,获得“兴豫杯”省优秀产品奖及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993年完成防盗安全门检测装置的研制及鉴定工作,通过省科委组织的专家鉴定;1995年完成省标准《防盗安全门施工及验收规程》,《防护栅栏通用技术条件》的制订工作,并获省建设科技进步一等奖。
在产品质量检查方面,从1993年到2000年受河南省技术监督局、河南省公安厅委托,承担并圆满完成了防盗安全门定检、监督抽查任务、建筑门窗定检、监督抽查任务,共检查企业1600多次,并为上级机关提供行业现状分析及对策,受到上级好评,同时创收800万元,利税300万元。协助省技术监督局和省建设厅完成了建筑幕墙门窗生产许可证的检测和质量体系的审查工作,共审查企业150多家,检查产品280多个,提高了企业产品质量意识,推动了塑钢门窗在我省的发展。
多年来,我站在有关单位和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此我站表示衷心感谢,今后我站将一如既往竭诚为门窗、防盗门行业服务,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单位的通力合作及交流,振奋精神,自强不息,满怀信心的迈向21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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