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建河南建设工程 消防技术专家库
发布时间:
2022-06-30 10:01
2019年3月27日,两部委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省住建厅于4月1日起展开了相关研究和对接,积极推进职责承接工作落地。并制定出台了一些消防审查验收程序和办法。为做好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充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力量,发挥行业专家在技术服务、评审论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省住建厅拟组建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现征求各方意见。
专家组专业分类:消防专业、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建筑专业、暖通专业、建筑施工(消防设施安装)、电力工程专业、化工工程专业、民航工程专业、铁路工程专业。
专家成员的初步条件是:被推荐人员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信用不良记录。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严谨。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者院士、博士生导师、国家和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年龄不受此限制。
专家库专家还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从事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建筑专业、暖通专业、电力专业、化工专业等15年以上,主持过(或者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工程,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从事铁路、民航、化工、电力等行业设计、施工工作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消防施工、检测、评估等工作,且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
具有消防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承担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火灾调查等工作,并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性能化评审专家应有2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对专家初步条件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向我院反映,由我院汇总整理向相关部门反馈。
截止时间:8月20日
联系人:陈红霞
联系电话:0371-86172961
邮箱:1048809335@qq.com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乐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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